巴中市2017年公開引進專業(yè)人才體檢公告
巴中市2017年公開引進專業(yè)人才體檢公告
根據(jù)《巴中市2017年公開引進專業(yè)人才公告》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巴中市2017年公開引進專業(yè)人才體檢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體檢對象
按《巴中市2017年公開引進專業(yè)人才公告》的規(guī)定,經(jīng)過筆試、面試,并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,以每個職位計劃引進人數(shù)1:1的比例,共確定184名考生入圍體檢(具體名單見附件)。需通過加試確定體檢對象的由考生報考崗位所在地另行通知,未入圍體檢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。
二、體檢安排
(一)體檢時間:2017年6月20日(星期二)
(二)簽到時間和地點:
參加體檢的考生于2017年6月20日(星期二)上午7:30前分別到以下地點簽到,統(tǒng)一前往指定地點進行體檢。
1.報考崗位屬市級單位、巴州區(qū)、恩陽區(qū)的,到市委黨校(巴中市巴州區(qū)望王西路9號)二樓學術報告廳簽到;
2.報考崗位屬南江縣的,到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(南江縣光霧山大道朝陽段黨政中心7樓)機關會議室簽到;
3.報考崗位屬通江縣的,到中共通江縣委組織部(通江縣委機關大院四樓)機關會議室簽到;
4.報考崗位屬平昌縣的,到中共平昌縣委組織部(平昌縣江口鎮(zhèn)新平街東段46號)人才科簽到。
(三)體檢項目及標準。本次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國家衛(wèi)生計生委、國家公務員局《關于修訂<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>及<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>有關內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〔2016〕140號),在市委人才辦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(yī)院進行。初次體檢不合格的,經(jīng)本人申請,可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(yī)院復查一次,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1日內提出。
對心率、視力、聽力、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,安排當日復檢;對邊緣性心臟雜音、病理性心電圖、病理性雜音、頻發(fā)早搏(心電圖證實)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,安排當場復檢。
(四)體檢費用: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的考生自行承擔。每人提前準備體檢費500元,在簽到集中時由工作人員統(tǒng)一收取,視各醫(yī)院體檢項目和收費標準多退少補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張(與筆試、面試時準考證上照片同底版)。
2.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,勿熬夜,勿飲酒,盡量避免劇烈運動。體檢當天勿用早餐和飲水,保持空腹。
3.考生須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,未按要求完成所有體檢項目的,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;對弄虛作假隱瞞可能影響錄用疾病的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。
4.在體檢期間實行封閉管理,考生須遵守紀律,聽從指揮,服從管理,不得單獨活動,不得擅離指定地點,不得與外界無關人員接觸。所攜帶通訊工具須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(tǒng)一保管,體檢結束離開醫(yī)院時領回。對違反上述規(guī)定的,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按作弊處理并取消體檢資格。
5.參加體檢的考生凡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簽到集中的,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處理;對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,視為作弊處理取消體檢資格。
6.體檢結束后,參加體檢的考生務必保持手機通訊暢通,并隨時關注市委人才辦相關公告,以保證需要進一步檢查時能及時聯(lián)系。報名時填寫聯(lián)系電話有誤或有變動的,請在體檢結束離開前與工作人員聯(lián)系變更。
附件:巴中市2017年公開引進專業(yè)人才入圍體檢人員名單
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
中共巴中市委人才辦
2017年6月19日